《落入彩虹国度》穿越+西幻+言情 - 《第七十七章:我不觉得小情小爱是陷阱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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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首的是一个光头老男人,他先是一怔,接着便恼羞成怒道:“我有说错吗?一介精灵,为什么要拘泥于小情小爱,这根本就是陷阱,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跳进去!”
    “我不觉得小情小爱是陷阱。”郑彩儿跟他杠上了:“人类也好,精灵也好,若是没了七情六欲,没了‘我想’、‘我爱’、‘我讨厌’,那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?”
    “艾尔沃特为了救卢埃林付出了多少,你懂什么?为了卢埃林,他成天躲在森林里,如果不是为了去采摘红莓给卢埃林续命,我们想看见他都难!这是理想的领导者应该做的事情吗?”
    “选择理想和选择小情小爱都是‘我想我爱’,用不着这么瞧不起爱情。再说,你们身为岭东城的居民只要求领导者的付出,却连基本的尊重和支持都做不到,卢埃林现在病好了,还要冷嘲热讽!”
    “就是……”周围其他居民都纷纷远离他们,显然他们也不喜欢这些老东西。
    站在她身旁的龙只是静静地听着,神情若有所思。阿斯丘和伊戈尔作为公主的亲信也早就围上来了,气势十足。
    这光头佬显然有读过一些书,他举起双拳,不甘示弱地朗诵起来:“在理性的贤者与信仰的英雄面前,伦理、情感与本能的行为和所谓的‘爱情故事’将永远抬不起头来!”
    郑彩儿嗤之以鼻:“你真搞笑,理性的贤者与信仰的英雄,这些又何尝不是大脑的小把戏?都是人生必经的过程,我不认为还有孰高孰低之分。无论是追求个人情感还是所谓更崇高的东西,都只是大脑在开玩笑罢了!”她郑彩儿好歹也是念过大学的,辩论谁还不会,她最讨厌这些所谓读书人的迂腐了。
    此时,雷米也说话了:“岭东城是自由的,每个人都可以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,如果你不满意,大可以离开,这里不容许有人诋毁和侮辱我们的首领。”
    连向来和蔼可亲的雷宾也怒言:“岭东城建立之初有多难,你们这些后来才到,坐享其成者,安分守己过日子也就罢了,少来指手画脚,这里没你们说话的份!”
    “你!你们……!”
    “离开吧,别丢脸了……”周围的居民尤其是农民纷纷开口,把碍眼的家伙推开。他们也不喜欢这群人,他们总是一副高高在上、颐指气使的样子,又不事生产,如果不是因为他们自称来自高等学府,想让他们教岭东城的孩子们读书,他们早就想撵走这群老东西了!
    艾尔沃特和卢埃林在后方听得一清二楚,倒也不介怀,什么难听话他们没听过?这都不重要。何况经过这次的生离死别,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伤到他们了。
    “龙将军,彩虹公主。”卢埃林趴在爱人的背上,满脸笑意:“我真的特别感谢你们。”接着,又对一旁的恩瑞克和龙骑队士兵们一个低头致敬:“还有恩瑞克大人,十分感谢你们给我们制作了那么多的魔药,这些已经足够让岭东城挨过秋冬了。”
    恩瑞克也回以帅气笑容,并点头领了谢意。
    “你们要好好保重自己。”郑彩儿由衷地对他们说:“我祝你们永浴爱河,白头偕老。”
    卢埃林觉得这句祝福语很是新颖,从来没听过这种说法,但这寓意听起来很美丽。他也笑回:“你们也是,人生苦短,要勇敢,要珍惜。”他看得出公主和将军其实还未真正确定关系,便有此一说。
    郑彩儿和龙互望了一眼,在众人面前,两人都有点不好意思。
    “彩虹公主,这个给你。”艾尔沃特从衣袍内掏出一条手掌大小的白色羽毛:“这是我们族人的宝物,叫做‘怒羽’,尚未认主,就赠与你吧!它可以带你飞到任何地方!”
    她连忙推拒:“如此宝物,我不能接受。”其实她也没真正帮到他们什么,要送也应该送给龙,是龙的仙丹救了卢埃林。龙却只是对她笑笑,表情好像在说他不需要这个。
    这……也对,龙本来就能飞,何需羽毛呢?
    “请收下吧,宝物赠予对的人手里才能造福万民。”卢埃林笑道:“还能增加战斗力。”
    就因为卢埃林的这句话,她收下了:“好,谢谢你们!”
    在岭东城的居民和风之精灵的护送下,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走上了拱桥和城口,他们朝着身后已经止步的岭东城居民用力挥手,做最后的道别。
    努卡斯泪眼汪汪,大叫:“彩虹公主,等我名扬天下,我一定会去找你的!”山间的风刮着,距离又远,他知道公主未必听得到,但他当她听到了。
    昨夜彩虹公主告诉他,说如果以后想要找她,可以来到一个叫做“玛阿里德”的城镇,里面有个叫做“云峒”的地方,只要把口信留在那边,就会有人接信。他发誓,一定要做出好成绩,以报答公主的教诲……
    龙骑队一行人开启了回程之路。
    原本依据路段大概需要十五天,但卢埃林设计建造的桥车造福了两座大山,免去了绕个大弯的十天路程,他们来到当初那个高地山崖边,两名巨人敬业地操作手上的器械,把他们四十个人,以及一辆一辆的马车,一趟一趟地接送到对面的山崖去。
    他们搭乘第一趟的桥车,来到已经铲平的石漠地区上。两边高耸的瞭望台依旧有人在巡逻,平地上有叁叁两两的商人正在等待着。
    由于浓厚的雾霾常年萦绕山间,温度寒冷,空气潮湿,有些商人和旅客会选择太阳高挂之时搭乘桥车,所以后来就有人在那里开了家酒馆和旅舍,提供旅人休息和过夜。在阿斯丘和伊戈尔的带路下,他们来到一个土坡的背面,那里果然有一座双层楼的建筑物,旁边有一座小耕地和仓库,仓库里外是客人的马匹和行当。
    酒馆大门前挂着一盏七彩琉璃灯火,门框上的木头刻着“岭东酒馆”几个字,周围还用了彩花装饰点缀。
    伊戈尔走在前头,推开木门,几个人鱼贯而入,门口上方响起一阵清脆的铃声。这家酒馆的规模虽然没有猎人酒馆那么大,但也算宽敞,室内光线充足,温度适中,此时里面已经坐着不少客人,什么人种都有,有的在聊天,有的在打牌,还挺热闹。
    郑彩儿被一个高大的身影吸引住了目光,他的头顶都快碰到天花板了,腰身粗壮如树干,胳膊上的肌肉一块块凸起很是夸张,看起来硬邦邦的跟石头一样。他满脸大胡子,头发像一串串的绳子摊在背后,上半身戴着几条粗大的金属扣带,下半身穿着虎皮围裙,他的手非常大,此时,他正张开双手,把台桌上的八杯麦酒给客人送去。
    “这是兽人。”阿斯丘看出了她的惊讶,给她小声解释:“他一出生因为孱弱就被同族抛弃,是这家酒馆的夫妇收养了他,照顾至今。”
    她点点头,这个兽人除了长得比较大块头之外,面部和身体特征倒也和普通人类没有太大区别,仔细一看还有点憨厚的样子。台桌后方有一个老者站在那里,看见阿斯丘,便热情地出来招待——
    “你们回来啦?找到要找的人没有?”
    “万幸,找到了。”阿斯丘笑答:“我带了朋友过来,请准备一些酒菜吧!”当时他和伊戈尔赶到这里等待桥车,以为天亮就会运作,谁知忽然下起了狂风暴雨,他们当时便是在这家酒馆度过的。
    “好!我让老婆子给你们准备。”
    大伙儿来到一张长桌前坐下,不一会儿,老夫妇就捧着食物过来了,除了有标配的黑麦面包和甜豆子,还有用粗糠做成的小面包和乳粥,还有一小碗的红莓果酱和扁桃仁酱,虽然不算特别丰盛,面包也硬得硌牙,但倒也耐饱。
    等他们快吃完东西时,老爷子又送来了一盘烤鸟肉,热情招呼:“这是我儿子今早猎到的野鸟,新鲜着呢,吃多点!”鸟肉烤得焦脆,黑红黑红的,完全看不出是什么品种,但照样香死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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